2006/12/0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2006年12月01日 中华工商时报
今年的节能任务为4%。为了实现良好开局,国家从年初开始就加大了节能工作的安排和力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4月份,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下发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根据行业协会统计,前5个月,76家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4%,吨钢可比能耗下降7.7%,吨钢耗新水下降26.5%。有色、水泥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同比分别下降0.8%和4.1%。据测算,电解铝行业通过降低吨铝综合交流电耗,节电4.3亿千瓦时。上半年,全国火电机组供电煤耗率同比下降6克/千瓦时。
但是,上半年GDP增长10.9%的同时,煤、电同比分别增长了12.8%和12%,能源消耗增长仍然快于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处于上升态势。
国家发改委上半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表示,“实现全年4%的节能降耗目标有难度。”
原因主要是,一些能源大省的能源消耗仍然比较高,历史原因又造成中西部经济结构以重工业为主,加上目前节能技术落后,致使节能降耗任务非常艰巨。朱宏任在此次会议上呼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形成全社会的节能降耗意识。
鉴于下半年节能任务的严峻,7月5日,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
7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节能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随后,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对“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印发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4家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
近日发改委公布了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山西、内蒙古、吉林和山东四省区的降耗指标跨越了全国20%的平均水平,其中吉林省的降幅达到30%,山西和内蒙古是25%,山东22%。
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费的大户,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左右。北京大学环境教授王学军在此次论坛上指出,“财税政策的激励是工业节能一剂良药。”
针对千家企业的节能行动,王学军建议,优先安排千家企业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支出,加大对千家企业节能方面的项目贷款贴息,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预算安排向千家企业倾斜。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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