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公务员咨询网5月22日
在我国不少地方,公职人员,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主要特征是,不在其位却享受其待遇,低职高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是历史产品,最初仅限于机关党政高级干部,可后来范围慢慢扩大到、科研机构、央企等领域,职务级别也在不断往下蔓延。更过分的是,有不少地方为了鼓励公职人员离开机关,对那些下海经商、不再担任现职的公职人员,也仍享受原职级的待遇。”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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