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南方网6月13日
12日上午9时,中山市中级法院对一宗涉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据了解,这是中山首例适用香港法律判决的案件,也是广东省为数不多的几次测验考试之一,将为涉外商案的审判提供有益的借鉴。由于广东外商较多,涉外商案较多,这一案例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引进发生良好的影响。最终,因为原告钻石租赁公司和被告之一荣辉科技公司都是香港企业,法院判定双方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荣辉科技公司返还租用设备。
北京大学法教授张潇剑表示,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有两种情形:一是如果争议双方明确约定适用域外法且约定有效的;二是争议双方没有约定,但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域外法的,也可以适用。
编辑:宁静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