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理财周刊
“中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反垄断法在经过了10多年的酝酿讨论后即将进行最后表决。不过,政府将如何使用新赋予的权力监管并购活动和调查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尚不得而知,这为国内外企业平添了某种变数。”
这是一位国际评论员对中国《反垄断法》的评价,在很多发达国家的法律界人士看来,这部法律会显得很“奇怪”。因为根据目前的草案看,它具有很多技术上无法绕过的缺陷,比如,谁是执行调查垄断行为并给予处罚的执法者?多大规模的并购活动需要报反垄断机构调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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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一直是反垄断领域里的先锋,他表示,造成垄断的原因一般有四种:先天资源丰富、创新能力突出、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以及行政性指令造成垄断。对于前三种情况,是否进行“反垄断”一直存在很大争议,而行政性垄断则是千夫所指。与发达国家都属经济性垄断不同,目前中国所有的垄断很多都难和行政力量摆脱干系。
编辑: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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