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7 信息来源: 财产技术研究院
2013年1月2日晚,北京大学财产技术研究院院长、科技开发部部长陈东敏教授针对新企业创办与发展的问题,在理教211主讲了创业基础系列讲座第十四讲。
关于初创企业的管理,陈东敏教授强调“支点”二字。新企业必须在技术、商业模式等方面找到生存发展的根本点,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有所发展。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陈东敏教授简要介绍了根据《公司法》成立企业的主要步骤,包括:签订股东协议书、企业名称核实、确立公司管理人员、确立公司章程以及为公司注资。陈东敏教授为大家展示了股东协议书的范本,并强调,股东协议书是确定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应对股东出资形式、股权分配、股权变更、股东会议召开等重要问题做多角度、详细的规定。公司章程是对全体公司员工的公开性文件,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本次演讲主题踊跃提问。陈东敏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就“无形资产评估”、“非盈利机构注册及运营”、“家族企业发展”以及“变更注册地址”等问题,从政策环境、税收等方面做了深入分析,引发了现场听众的热烈讨论,不仅让听众们对公司注册的相关流程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更加深了大家对成立新企业过程中核心环节的思考。
本学期创业基础讲座最后一讲在掌声中圆满结束。2012-2013年第二学期,“创业基础”将成为面向广大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全校公选课,欢迎同学们在选课系统上了解课程内容并进行选课。
编辑:焱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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